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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云国土行处[2017]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村“塘虱岩、山枝坳”(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的624平方米规划为水浇地、水田的土地;二、责令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退还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村“塘虱岩、山枝坳”(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的1375平方米规划为农用地(农村道路)、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的土地;三、责令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限期拆除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村“塘虱岩、山枝坳”(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的261平方米规划为农用地(农村道路)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四、责令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限期恢复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村“塘虱岩、山枝坳”(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的1114平方米规划为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的土地原状;五、对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624平方米规划为水浇地、水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7472元;对非法占用的261平方米现状为农用地(农村道路)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220元;对非法占用的1114平方米现状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1140元;合计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整(¥33832)。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4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