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云国土行处[2016]7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退还在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村“塘虱岩、山枝坳”(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的1731平方米规划为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的土地,限期恢复土地原状;二、对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1731平方米现状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壹拾元整(¥1731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16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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