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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川林罚决字【2016】第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3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07
    决定机关 达川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