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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崂市麦所行处字【2020】19-1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检验不合格的酒苁蓉59.4千克;2.罚款人民币9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8
    决定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