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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贷款时转嫁成本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7
    决定机关 黔江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罗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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