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宝市工商处字〔2017〕第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非法)所得:0元(零元)。二.罚款:10000元(壹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9 |
决定机关 |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宝鸡市渭滨区可亲可爱母婴生活馆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