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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监处字〔2019〕9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0
    决定机关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斌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