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临市监处字〔2019〕97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违法行为 |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0 |
| 决定机关 |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胡斌斌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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