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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住建罚决字[2017]第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政储出[2012]67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二期)(建设单位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杭政储出[2012]67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二期)(建设单位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1、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壹佰陆拾万元整罚款。2、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处贰拾万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0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