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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城法罚字[2017]第210117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在排水管(沟)上接管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4月27日20时40分我局江干九堡中队执法队员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在杭乔路中润中心一期项目工地在排水管(沟)上接管。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擅自在排水管(沟)上接管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1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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