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城法罚字[2017]第310104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挖掘城市绿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4月21日16时30分,当事人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在杭乔路与时装街交叉口挖掘城市绿地准备用来放置活动板房,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该行为系擅自挖掘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圆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2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