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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承处〔2020〕1308212000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2739万元,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1
    决定机关 承德市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珍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