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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综执罚字〔 2017 〕第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一案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单位于2015年上半年,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在海宁市盐官镇新兴路东侧、丰凌路北侧占用海宁市盐官镇丰士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海宁市盐官镇红友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建设一座公共厕所和三处停车位,占地面积779.53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经核对2015年盐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占用的土地全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3
    决定机关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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