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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01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1
    决定机关 晋城市沁水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