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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惠阳区金力钰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修武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139973-3
    执行依据文号 惠阳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15)惠阳法执字第029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惠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03
    发布日期 2016-01-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州市惠阳区金力钰实业有限公司应支行货款76655元。 二、被告庄修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97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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