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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夏工商处字(2017)第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48880元,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计97760元,(上述2项罚、没合计1466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9
    决定机关 夏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柳彦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