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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高交罚[2021]002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3月30日10时0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城区南兴三路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佛山市三水区运发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0
    决定机关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