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澄市监处[2019]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教育、培训广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0 |
决定机关 |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袁旺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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