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镇徒人社察罚字[2018]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拖欠工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两千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6
    决定机关 镇江市丹徒区人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