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青环罚(2017)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用石灰岩矿年产3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存在产品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露天堆放的产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2、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2 |
决定机关 | 青阳县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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