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通通应急罚【202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南通国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焊工李百贞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进行电焊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机关 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