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穗南综执(珠)罚字〔2021〕3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登记机关责令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大写)陆仟圆整,¥:6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