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南综执(珠)罚字〔2021〕3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登记机关责令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大写)陆仟圆整,¥:6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5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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