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平运罚决字[2016]第33032651161006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平阳县汽车驾驶技工学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以及培训记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7
    决定机关 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