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浦佳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驰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88794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松民二(商)初字第2849号 |
案号 | (2015)松执字第0219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3-16 |
发布日期 | 2016-08-2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黄凯凯借款本金4,450万元及违约金750万元,共计5,200万元,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前偿还2,000万元,于2015年3月25日前偿还3,200万元;^~^二、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偿付原告黄凯凯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借款利息210万元及补偿款140万元,共计350万元;^~^三、如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何一期还款期限还款的,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应当支付原告黄凯凯借款利息(以未支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如被告部分履行的,按比例充抵上述履行义务,以此计算剩余本金);^~^四、如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何一期还款期限还款的,原告黄凯凯有权就所有未清偿债权一并申请执行;^~^五、如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的,原告黄凯凯有权与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协商,以其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166、170、174、178号全幢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六、被告上海沪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浦佳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玲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驰、黄浦腾对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追偿;^~^七、原告黄凯凯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八、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1,8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50,9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155,900元,由被告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沪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浦佳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玲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驰、黄浦腾负担(于2015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黄凯凯)。^~^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