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市管市监罚处〔2020〕8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因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不足一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法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配合查处,对违法行为立即整改,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瓶嘉味美姜黄粉(已开封,标示净含量450克)、1瓶橙浓缩水果饮料(已开封,标示净含量840毫升)、1瓶味好美果木烟熏调料(已开封,标示净含量450克)、3袋得科意大利面(未开封,标示净含量500克);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