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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安监管罚〔2017〕支-4号(老版)
    违法行为类型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未经批准擅自整改并违法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0
    决定机关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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