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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隆阳区局烟处[2019]第53050252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违法进货(84mm云烟(紫)25条)总额(计:2500.00元)百分之九的罚款(计:225.00元),按期如数缴纳罚款后,84mm云烟(紫)25条国产真品卷烟全部发还当事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4
    决定机关 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