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工罚(2020)10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始祖鸟”牌的T恤56件,“始祖鸟”牌冲锋衣15件,“始祖鸟”牌裤子1条,“FILA”牌包8个,“FILA”牌书包2个,“FILA”牌羽绒服2件;2、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9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桂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