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阜祥达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国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30073****212J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02民初2690号
    案号 (2018)鄂0302执4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26
    发布日期 2018-08-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斌、王琳、十堰阜祥达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借款270元及利息(利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2016年6月16日前的利息为349317.72元;第二部分是2016年6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2.15%计付逾期利息); 二、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对被告十堰阜祥达工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产权证号:十堰房权证白浪区字第10026884、10026885、10026118号)和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十堰市国用(2008)第待000279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范围优先受偿; 三、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其他的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