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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环辐罚〔2017〕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于2009年9月在吕梁市柳林县开工建设110KV变电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整个工程包括新建兴无煤矿110KV变电站一座、龙花垣220KV变电站至兴无煤矿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南山110KV变电站至兴无煤矿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2011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未进行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09
    决定机关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