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辽盘市监处字〔2021〕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智能监测云平台互联网广告监控平台监测到“盘锦市双台子区凡府地中医诊所”广告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对盘锦市双台子区凡府地中医诊所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经核查,盘锦市双台子区凡府地中医诊所官方网站http://www.pjffdzy.cn/发布的“诊所简介”版块中描述“门诊主要诊治白血病、肿瘤、肝病、糖尿病、痛风、戒毒、牛皮癣、白癜风等各种疑难杂症,疗效显著,报销往返路费,药价合理,欢迎广大患者就诊保健!主治医师凡府地,主任级医师,生于中医世家,从医而是二十余载,曾受邀到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性医疗会议,受到党中央领导的接见,荣获国家颁发的荣誉十余项。现拥有血液病(白血病)、肿瘤、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众多疑难杂症专利十余项,采用传统的纯中医治疗,运用其丰富的临床经验辩证施治治愈众受病痛折磨的患者。治疗过程中无任何毒副作用,治疗效果高达80%以上,拥有众多的成功案例”广告语以及“成功案例”一栏中发布了4名患者病例信息图案广告内容,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消除影响。二、罚款:0.16万元。三、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06 |
决定机关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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