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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叶集﹞应急罚﹝202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1
    决定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