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厦湖市监处〔2019〕16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4 |
决定机关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柳华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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