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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半)行罚决字[2020]02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87号(杭州瑞麒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全季酒店在2020年9月10日雇用王某某为酒店前台员工,期间该单位一直未按时报送员工王某某的流动人口信息。2020年10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半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