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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字〔2020〕6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