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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1〕04253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0日9时28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杜桥车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71782卧铺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杨云行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杨云行驾驶浙J71782卧铺客车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其行为涉嫌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2021年6月28日,本机关予立案。2021年6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谢海能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台运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8
    决定机关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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