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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1〕00J141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23日10时3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常台高速天台服务区北区通过无人机发现浙JA1588普通客车,经检查该车驾驶员为张卫民,持有四岔至上海的省际班车标志牌,共载有壹拾贰名乘客,从四岔开往上海,其中壹名乘客从章安非核定站点乘上该车去往上海,车费壹佰伍拾元。浙JA1588普通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此次行为属本年度在本省范围内首次被查。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4
    决定机关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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