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浔市监罚〔2019〕1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监管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PDL”(酒粕面膜)5袋、“肌美精”(3D面膜)9盒、“LABO”(城野医生面膜)1盒、腰果14盒、碧根果15盒、香榧5盒、巴旦木7盒、核桃肉(大)13盒、核桃肉(小)12盒、巴西松子3盒、夏威夷果12盒、手剥山核桃24盒、笋丝24、开口松子16盒、“临安昌化黄牛肉干”8罐;2、没收违法所得896.5元,并处罚款74237元。共计罚没款75133.5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1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