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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市执法罚﹝2019﹞第3-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即17376.33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8
    决定机关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