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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2014〕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单质押贷款的存款资金来源于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资金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2-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杜悍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