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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2﹞04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085平方米(7.63亩)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739平方米建筑物和131平方米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3、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63平方米建筑物和686平方米构筑物;4、对2021年9月1日之前非法占用的136平方米林地处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即罚款2040元;对2021年9月1日之后非法占用的3672平方米林地处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即罚款734400元;对非法占用的1277平方米草地处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罚款127700元。共计罚款8641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9
    决定机关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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