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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中铁国建工程集团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00MA****NC6P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民终467号
    案号 (2021)皖1622执恢47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6-0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安徽省欣盛胶业有限公司股东李志茂、王正好、卢德营为本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中铁国建工程集团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股东朱向阳、黄辉、向雷功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各自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承担68150000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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