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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拉国税柳简罚【2016】373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者会计核算软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0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13
    决定机关 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