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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消)行罚决字〔2020〕0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大邦(湖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4
    决定机关 长沙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