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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商示范地税 简罚 〔2018〕 114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6-10-01至2016-12-31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级2,税源编码:411418113100054)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10-01至2016-12-31房产税(从价计征,税源编号:411418113200074)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7
    决定机关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