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黔西南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万丰村镇银行发放的16笔违规贷款的全流程管理中负有主要责任及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罚款人民币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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