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滨综执罚字〔2019〕第0802011908060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7月08日16时03分,当事人杭州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西兴街道新联路与启智街新州花苑小区,小区垃圾桶内垃圾混合投放,目前已整改,该行为属于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6
    决定机关 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