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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龙住建罚【20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2
    决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