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濮县交综(2018)罚字第200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濮阳县海通乡永臣加油点未经许可擅自增设平交道口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11 |
决定机关 | 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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