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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罚20171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未申报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2016年8月至9月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0
    决定机关 河南省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