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罚﹝2021﹞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9452元;(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9452元(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倍罚款即200000元。罚没合计22945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7 |
决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